北京公积金取现政策最新解析,详细步骤与注意事项一览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不同提取原因的额度有所不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能超过购房总价,租房提取的额度则根据租房合同和租金发票来确定 。在提取过程中,有几个关键的注意事项需要牢记: 1. 提取额度限制: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不同提取原因的额度有所不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能超过购房总价,租房提取的额度则根据租房合同和租金发票来确定。 2. 提取频率限制:每个自然月内只能办理一次提取业务 。
随着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的一系列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公积金取现政策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北京公积金取现政策的最新内容,以及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提取条件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租赁住房;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4)支付房租;
(5)因疾病、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不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6)依法被裁减人员;
(7)离休、退休或者死亡。
2、提取比例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以下比例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比例为本人账户余额的90%;
(2)租赁住房的,提取比例为本人账户余额的50%;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比例为本人账户余额的50%;
(4)支付房租的,提取比例为本人账户余额的50%;
(5)因疾病、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不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本人账户余额的90%;
(6)依法被裁减人员的,提取比例为本人账户余额的90%;
(7)离休、退休或者死亡的,提取比例为本人账户余额的100%。
3、提取时间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以下时间节点进行: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后15日内提出;
(2)租赁住房的,应当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提出;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当在还款期限届满前30日内提出;
(4)支付房租的,应当在支付当月或上月房租之日起30日内提出;
(5)因疾病、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不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发病、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之日起30日内提出;
(6)依法被裁减人员的,应当在裁减之日起30日内提出;
(7)离休、退休或者死亡的,应当在离休、退休或者死亡之日起30日内提出。
北京公积金取现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1、办理流程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原缴存单位或委托办理机构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提交相关材料;
(4)原缴存单位或委托办理机构审核材料;
(5)原缴存单位或委托办理机构报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将款项划入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向原缴存单位或委托办理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2)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出提取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提取权利;
(3)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提取比例和时间节点提取住房公积金;未经批准擅自提取的,视为违规行为;
(4)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不予受理或者撤销提取申请;
(5)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好提取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以备后续查询或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