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住房公积金取现全流程攻略,让你轻松拿回钱袋子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购房成为了许多家庭的首要任务,而在购房的过程中,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重要的资金来源,为许多购房者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当购房者完成房屋交易后,如何将公积金取出来呢?本文将以柳州为例,为大家详细介绍柳州住房公积金取现的全流程。
柳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柳州市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个重要城市,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为了帮助广大市民解决住房问题,柳州市政府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和支持市民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据了解,柳州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最低缴存比例12%(个人)和10%(单位),最高缴存比例为24%(个人)和12%(单位)。
柳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1、公积金提取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出境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租赁住房;
(7)其他情形依法规定。
2、公积金提取类型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职工本人或其配偶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按照实际支付的购房款确定,但不得超过职工本人或其配偶个人账户余额的90%。
(2)租赁住房提取: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按照实际支付的房租确定,但不得超过职工本人或其配偶个人账户余额的50%。
(3)还贷提取:职工本人或其配偶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按照实际支付的还款额确定,但不得超过职工本人或其配偶个人账户余额的50%,职工在申请提取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销户提取: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因工作调动或者其他原因离开本市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按照职工个人账户内剩余金额确定。
柳州住房公积金取现流程
1、线下办理
职工可以选择到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取现业务,需要携带的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等,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填写《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等待审核;
(4)提取公积金至指定银行账户。
2、网上办理
职工还可以通过登录广西住房公积金网站或者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使用网上办事系统进行公积金取现业务办理,需要提前绑定银行卡,并完成实名认证,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网上办事系统;
(2)填写《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等待审核;
(5)提取公积金至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职工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实填写申请表内容,如发现伪造、变造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税率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3、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如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拨打咨询电话: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