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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取现条件详解,助你轻松购房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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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 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退休的;,-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出境定居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注意:职工符合以上1、2、3、4、7、10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考虑购买自己的住房,而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者的重要资金来源,其政策和取现条件也成为了许多人关注的焦点,本文将以长沙市为例,详细介绍住房公积金的取现条件,帮助广大购房者更好地了解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概述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住房公积金政策、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监督住房公积金专户资金的安全运行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自1999年开始实施,经过多次调整和完善,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1、单位职工:在长沙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在职职工,均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

2、个人职工:在长沙市范围内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也可以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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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职工入职:在长沙市范围内新参加工作的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即可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

4、异地职工:在长沙市范围内稳定就业的外省市户籍职工,可以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住房: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的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或者以公积金贷款支付首付款,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2、大病医疗: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因重大疾病需要支付医疗费用,且符合医保规定,可以使用公积金支付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

3、退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4、离职: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离职后5年内再次就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户口迁移:职工因户口迁移原因离开长沙市的,可以在迁入地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并可申请提取原账户内的公积金。

6、其他情形:如职工死亡、被判刑等特殊情况,其继承人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备还款能力: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均无房产,或者名下房产已按规定纳入房改计划或拆迁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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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用良好:申请人及其配偶征信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备购房资格: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无房产,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申请人及其配偶近两年内均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

5、符合贷款政策要求: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流程

1、缴存登记:单位和个人向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缴存登记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登记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登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2、提取申请:职工向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提取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提取手续。

3、贷款申请:申请人向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取现条件相对明确,购房者只需熟悉相关政策和流程,便可轻松应对购房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建议购房者在购房前详细了解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和提取需求,以便做出更合理的购房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