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取现江苏购房的注意事项
如果您在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江苏购房,可以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如果您是上海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新房采用了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购房的全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公积金的联名卡或者工资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外地购房,而对于在上海工作的人士来说,他们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使用自己的公积金来购买江苏的房产,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上海公积金取现江苏购房的注意事项。
需要了解的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并连续缴存2年以上的,可以在本市或外省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而在江苏购房的话,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需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就是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还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2、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注意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本人账户余额和购房总价之和,还需要注意不同地区的提取比例可能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如果职工在外地购房并且已经在当地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则可以同时申请提取两地的住房公积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计划在未来几年内再次购房,那么建议您不要将所有的公积金都提取出来,因为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每年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或者其他住房用途,如果您提取了所有的公积金用于第一次购房,那么以后就无法再享受这种优惠政策了。
在上海工作并打算在江苏购房的人士需要注意以上几点事项,以便更好地利用自己的公积金购买心仪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