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公积金取现条件详解
根据《汕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购买自住住房;,-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大修自住住房;,- 离休、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被鉴定为二级及以上伤残等级的职工;,- 本人或者其配偶因疾病、意外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发生重大困难,需要支付医疗费用、子女教育费用等基本生活支出的。具体的提取流程和手续可以参考相关网站 。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公积金这个话题,公积金作为一项住房保障政策,对于广大职工来说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很多人对于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并不了解,以至于在需要的时候无法及时提取,本文将详细介绍汕头市公积金取现的条件,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公积金政策。
汕头市公积金缴存基数
1、职工个人缴存基数
职工个人缴存基数是指职工个人按月工资收入扣除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后的实际工资,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汕头市最低工资标准。
2、单位缴存基数
单位缴存基数是指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即单位每月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单位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汕头市最低工资标准。
汕头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
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分为全额提取和部分提取两种方式,全额提取是指一次性提取购房款总额;部分提取是指按照购房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
全额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无住房;
(2)购房款来源于职工个人账户存储余额、贷款、赠与等合法途径;
(3)购房款支付地为汕头市行政区域内;
(4)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满5年。
部分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无住房;
(2)购房款来源于职工个人账户存储余额、贷款、赠与等合法途径;
(3)购房款支付地为汕头市行政区域内;
(4)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年,但购房款支付地不在本市的,可在购房地提取;
(5)购房款支付地在本市的,按全额提取标准的70%提取。
建造、翻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同购房提取,具体标准参照购房提取规定执行。
2、还清购房贷款本息
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办理贷款的,当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本息之和。
3、租赁住房
职工在本市租赁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分为全额提取和部分提取两种方式,全额提取是指一次性提取当月租金总额;部分提取是指按照租金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
全额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无住房;
(2)租赁房屋为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中心城区内租住的合法住房;
(3)租赁期限连续满5年;
(4)未享受过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待遇。
部分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无住房;
(2)租赁房屋为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中心城区内租住的合法住房;
(3)租赁期限连续满3年,但租赁房屋所在地不在本市的,可在租赁地提取;
(4)租赁房屋所在地在本市的,按全额提取标准的50%提取。
4、大病医疗费用
职工因病住院治疗或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超过规定的限额,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个人负担部分。
5、失业保险金领取后6个月内
职工失业且已领取失业保险金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个人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后不再受理该项提取申请。
6、退休、退职和死亡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职或者死亡的,其符合规定的继承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具体提取金额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计算。
7、其他情形
除上述规定外,还有其他情形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办法由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并公告。